怎樣才算不禮讓行人?禮讓行人的距離是有明文規定的!根據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取締認定原則,當無人指揮的路口時,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需與行人行進方向保持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相當於斑馬線3個枕木紋),若少於這個距離即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