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時間可以提早嗎?根據台灣交通部公路局的規定,車輛的驗車日期為
行照上指定的日期。車主應於
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驗車。
驗車時間無法
提早。如果車主在指定檢驗日期
前辦理驗車,監理機關將不會受理。車主只能在
指定檢驗日期後
1個月內辦理驗車。如果逾期辦理驗車,將會被處以
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鍰。
以下是一些關於驗車時間的常見問題:
A:您可以查詢
監理服務網或
監理服務App上的
車輛檢驗日期查詢功能,以瞭解您的驗車日期。您也可以向當地的
監理機關或
代檢廠洽詢。
A:可以。您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前往
任何一家監理機關或
委託的代檢廠辦理補驗。但您將會被處以
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鍰。
A:您可以向
監理機關申請
延期檢驗。延期檢驗的
期限不得
超過1個月。如果您在延期檢驗期間內未完成驗車,將會被處以
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鍰。
樓主 2024-05-27 10:17 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