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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可以退嗎?看了你就知道

  • 根據台灣民法第249條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因此,定金是否可以退回,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契約履行,則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例如,您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並交付新台幣100萬元作為定金。如果您如期履行了購屋義務,則賣家應將定金返還給您。


    如果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則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例如,您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並交付新台幣100萬元作為定金。但您後來反悔,決定不買了。在這種情況下,您將無法請求返還定金。


    如果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則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例如,您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並交付新台幣100萬元作為定金。但賣家後來反悔,決定不賣了。在這種情況下,賣家應加倍返還給您新台幣200萬元。


    如果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則定金應返還之。例如,您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並交付新台幣100萬元作為定金。但後來發生地震,導致房屋毀損。在這種情況下,您有權請求返還定金。


    以下是一些可以避免定金糾紛的技巧:


    在交付定金前,應仔細閱讀契約內容,並確認雙方權利義務。
    如果對契約內容有任何疑問,應事先向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諮詢。
    在交付定金時,應取得書面收據。
    如果決定解除契約,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樓主 2024-05-16 16:25 發佈  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