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摩托車過戶需要準備以下證件和資料:
- 新、舊車主雙方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正本或僑民居留證正本
- 公司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 行車執照正本
- 新、舊車主印章(本人得簽名)
- 以新車主名義投保,有效期限須滿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 先繳清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及前年度積欠的牌照稅、燃料費及違規罰鍰
如果由他人代辦,則需另外準備代辦人身分證正本、雙方身分證第二證件(如駕照、健保卡等)以及代辦委託書。
辦理摩托車過戶的流程如下:
- 準備上述證件和資料。
- 前往監理所辦理過戶登記。
- 繳納規費。
- 換發新的行車執照。
辦理摩托車過戶的規費如下:
- 汽(機)車過戶登記費:新台幣200元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新台幣2,000元至2,880元不等
- 牌照稅:依排氣量計算
- 燃料費:依排氣量計算
- 違規罰鍰:如有積欠,需先繳清
以下是摩托車過戶的注意事項:
- 新、舊車主必須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
- 所有證件和資料都必須備齊,否則無法辦理
- 需先繳清所有積欠的稅費和罰鍰
- 過戶後,新的行車執照會寄送至新車主之戶籍地址
樓主 2024-03-28 10:22 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