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電動車關鍵組件價格高昂,讓電動車險損率較燃油車高,對此金管會核定「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並於7月1日正式上路,新條款僅適用純電動車,不含油電車與PHEV車款。各大產險公司目前也依循專屬條款,推出「電動車專用保單」,預期保費將會比現行要高,且車主須加購附加險種才能享有完整保障。電動車專屬保險採用「1主險 + 3附加條款」形式販售,主險部分等同於過往車體損失險(甲、乙、丙式),主要涵蓋因事故所導致的車損,倘若電池在事故中受損、起火也會在保障範圍。
不過單純電池自燃或充電起火等狀況,因為無關事故、單純屬於產品瑕疵,車主需額外加購「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才能保障車輛停放或充電時電池自燃的風險。至於現有保單需不需要更新?由於車險續保一般在兩個月前通知,因此金管會提供兩個月的轉換期,現有電動車主於7、8月續保仍可適用原先保單,直到9月1日後不論新保單或續保將全面轉換電動車專屬保單與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