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民眾檢舉項目:未禮讓行人也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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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民眾檢舉項目:自2022年4月底開始大幅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台灣猶如進入「大違規時代」,交通亂象層出不窮,甚至還被海外媒體評價為「行人地獄」,或許是驚覺事態嚴重,立法院事隔一年,2023年4月再度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恢復13項民眾可檢舉項目,一舉從原有的46項增加至59項。


過往最受爭議的靜態檢舉項目,共重新開放4項,包含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或快車道違停、逆向停車等違規行為,但值得一提的是,修法後還是沒有將「紅黃線違停」納入檢舉範圍,仍舊得要停靠在路口10公尺內,或是公車招呼站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才能保有檢舉空間。


其餘9項動態違規項目,則主要著重在改善「行人地獄」之名,其中包含起步時不禮讓行人通行、轉彎或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減速慢行注意行人等,未來都將開放民眾共同把關。另外未禮讓行人的罰則也有加重,未來不管有沒有劃設行人穿越道,車輛只要行經交叉路口未依規定「停讓」,罰鍰上限將從3600元提升至6000元。


去年限縮民眾檢舉的項目裡包括未禮讓行人的規定將恢復檢舉:在人行道違停或違規臨停;行近未設紅綠燈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