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植法」作為保護兒童安全的法律,規定兒童保護區內需安裝信號燈和監控設備,還修改了兒童保護區內發生事故時的處罰規定。
根據新規定: 如果在兒童保護區內,司機在駕車時並不遵守保護區內的形式規定,且沒有盡到司機的注意義務,並以「12大重過失」(闖紅燈、逆行、超速限速區20km/h、違法 超車或加塞、違反越過鐵路規定、撞上斑馬線的行人、無證駕駛、酒駕、人行道駕車、沒做好乘客墜車、違反兒童保護區安全規定、貨車沒做好貨物的固定等)的行為造成事故,讓兒童受傷時處以1年-15年有期徒刑或者500-3000萬韓元的罰款。如果肇事致兒童死亡時,直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