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過路費如何算?
台灣高速公路過路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小型車:以行駛里程計算,每公里1.2元。
•大型車:以行駛里程計算,每公里1.5元。
•計程車:以行駛里程計算,每公里1.2元。
•重型機車:以行駛里程計算,每公里0.3元。
•電動機車:免收過路費。
此外,台灣高速公路也實施差別費率,在交通尖峰時段或壅塞路段,過路費會加倍。
以下是台灣高速公路過路費的計算範例:
•小型車行駛國道一號從基隆到高雄,行駛里程約374公里,過路費為448.8元。
•大型車行駛國道三號從台北到台中,行駛里程約165公里,過路費為247.5元。
•計程車行駛國道五號從宜蘭到花蓮,行駛里程約122公里,過路費為146.4元。
•重型機車行駛國道二號從桃園到新竹,行駛里程約72公里,過路費為21.6元。
•電動機車行駛國道四號從台中到彰化,行駛里程約60公里,免收過路費。
怎麼繳納費用?
高速公路過路費的繳納方式有以下兩種:
•ETC:ETC是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車輛通過收費站時,車上的ETC車載器會自動感應收費站的天線,並扣款完成過路費支付。
•人工收費:人工收費是傳統的過路費繳納方式,車輛通過收費站時,駕駛人需準備現金或回數票繳納過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