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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 折舊怎麼算

車的折舊是指隨著時間的推移,汽車因各種因素(如車型、品牌、使用年限、行駛里程、車況等)而喪失價值的過程。一般來說,新車在購買後的第一年折舊幅度較大,大約在20%左右,隨後每年折舊幅度會逐漸減小,大約遞減5%左右。

在台灣,計算汽車折舊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1. 平均法:這是一種簡單的計算方式,將汽車的取得成本(包括購車價、購置稅、保險費等)平均分攤到耐用年限中,得出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折舊額=取得成本耐用年限

    例如,假設一輛新車的取得成本為100萬元,耐用年限為5年,則每年的折舊額為20萬元。

  2. 定率遞減法:這種方法根據一個固定的折舊率來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折舊率通常由財政部或相關稅務機構規定。計算公式如下:

    折舊額=取得成本×折舊率

    繼續以100萬元的取得成本為例,若折舊率為20%,則每年的折舊額同樣為20萬元。

據台灣財政部頒布的「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汽車的折舊率為20%。這意味著在計算企業資產的折舊時,可以依此比率來確定每年的折舊額,這對於財務報表和稅務申報至關重要。

無論是個人車主還是企業用戶,了解汽車折舊的計算方法都極為重要。個人車主可以更準確地評估車輛的現值和未來價值變動,尤其在考慮出售或交易車輛時。企業用戶則需正確計算折舊額,以確保財務報告的準確性和符合稅務申報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