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此前已公告,原「汽車燃料使用費」將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而近期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修正「市區道路條例」第23條,行之有年的汽燃費正式走入歷史!(圖/交通部)
這次正名的核心在於貫徹「使用者付費」原則。汽燃費徵收目的是收用於市區道路修築、改善、養護經費來源,但電動車不吃油便免繳,然而隨著電動車日益普及,對所有用路人有失公平,修法正名後,未來電動車也納入收費對象,共同分擔公路養護成本。
不過汽燃費雖正名為公路養管費,但監理站提醒僅是「名稱改了」,徵收時間、繳納方式、收費標準均維持不變,自用汽車及機車」每年7月1次徵收及「營業汽車」按季徵收,由公路主管機關統一徵收,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圖/新竹市政府)
至於電動車主關心的「公路養管費」何時徵收?收費方式如何?仍待立法委員及主管機關進一步擬定。不過配合國家2050淨零碳排目標,此前已將電動車免徵優惠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意味著最快也要2031年才要開始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