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針對使用偽造、變造車牌的行為全面加重處罰,最高可對車主開罰7.2萬元,若情節重大甚至將車輛直接沒入。交通部指出,該新制將於7/15正式上路。(圖/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根據交通部公布內容,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牌、使用吊銷或註銷車牌、車牌借用或冒用他車牌照者,將處以最高3.6萬元罰鍰,也會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若是未領牌上路、車牌吊扣期間行駛、報廢車仍上路等行為,同樣處以最高3.6萬元罰鍰、移置保管。
最重罰則集中在偽造、變造及矇領牌照者,車主將面臨加倍裁罰達7萬2000元,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若為冒用他車車牌,或是造成傷亡事故、10年內累犯者,更將直接沒入車輛,此舉意在全面遏止車牌違規,維護交通安全與治安。
偽造車牌代價高!7/15起最重罰7.2萬、車輛直接沒收
作者:賴文森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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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文字共329個字,3張圖,閱讀約需要2分鐘
偽造車牌新制7/15上路,違規最重罰7.2萬並可沒入車輛,強化交通安全與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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