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人安全、遏止駕駛僥倖心態,交通部與內政部聯手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針對未停讓行人導致受傷事故加重罰鍰。未來若車輛未依規定停讓,導致行人「輕傷」將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則處以最高3萬6000元罰鍰,並於2025年6月30日正式實施。(圖/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交通部指出,自2023年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上路以來,行人死亡人數從380人降至366人,成效初步顯現。不過仍有83起死亡事故為「未停讓」所致,占比逾2成,代表仍有駕駛未確實遵守規範。此次修法即為強化嚇阻力,讓駕駛重視斑馬線禮讓義務。(圖/苗栗縣政府)
交通部強調,「人本交通」是全民共識,未來將持續推動包括擴大行穿線與停止線間距、設置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及綠燈早開等人本設施。交通部長更直言,行人在斑馬線被撞是「國恥」,交通部將持續精進各項配套,全力守護行人安全。(圖/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不讓行人釀傷害!6月30日起最高罰3萬6
作者:賴文森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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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文字共398個字,3張圖,閱讀約需要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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