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就算是開電動車也該繳稅,屬合情合理,但面對已經逐漸普及的電動車,政府單位稅收制度不合時宜,像是原定於2026年開徵的電動車牌照稅,便引起相當多車主、業內人士反彈。牌照稅法的緩徵期限僅到今年為止,且法規所擬訂的課稅標準是在10多年前制定,當時以馬力為基準課稅,現行市售電動車若按照此標準計算,動輒會被課徵同等級油車數倍的牌照稅,每年甚至上看11萬元,引發大批電動車主擔憂。為解決此問題,台南市立法委員林俊憲於本週召集交通部、財政部賦稅署以及主管汽車產業的經濟部召開協調會,並於會中達成共識,將與行政院合作推動修法,將電動車牌照稅緩徵期限再延⻑5年至119年,並要求於恢復課徵1年前重新檢討課稅標準。林俊憲表示,近期他收到非常多車主和電動車社群的陳情,大家都非常擔憂,擔憂點並不是被課徵牌照稅,許多車主都認為繳稅合理,但問題出在標準。如果按照現行法規直接課稅,自己的愛車每年可能得付出比同等級油車高數倍的牌照稅,非常不公平。林俊憲再補充,原本初衷要修訂牌照稅課徵標準,油車、電車一視同仁,但考量政府目前正在推行「2030年市售電動車達30%」的目標,而現有電動車也僅佔740萬輛乘用車中的1%~1.5%,對稅基影響不大,因此決定改朝延⻑緩徵方向推動。他認為,既然推廣政策有明確時間點,目前課徵也沒有明顯急迫性,那就朝修法展延緩徵至119年的方向進行,與會行政機關也有共識,將推出院版《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林俊憲也將力促修法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