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車」只賣行情價一半不到,如果你買中古車圖得是便宜,這低價陷阱絕對要避免。為何會有權利車出現?主要是前車主在「銀行貸款未清償」狀態下,私自將車輛抵押給當鋪、融資公司做「汽車二胎貸款」,一台車、兩次貸,車主若未能及時還債,遭到流當出售的車就叫「權利車」。
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相信大家都有汽車貸款的概念,初始向銀行申辦車貸,就是以車作為抵押品,其中會有「動保設定」機制,即便你是車主,在貸款未繳清的狀態下,車輛是無法「物權轉讓」的,而銀行就是所謂「第一債權人」,無論車輛流落何處,只要找到車,都有權利對車輛「處置」。
「清償貸款」權利車就能過戶?權利車如果想要過戶,得向原貸款銀行清償貸款,再用清償證明去監理站辦理過戶。但事實上不只得還貸款,車輛名下所有「罰單、欠稅」也都得繳清,金額加總起來,超過中古殘值是常態,因此能過戶,但不划算,也不會有人這麼做。
「權利車」開上路有被扣走風險「第一債權人」銀行,有權力直接扣押欠款車,如果是直接開在路上,被銀行相關單位查獲,可以直接當場拖走沒入。想贖回被銀行沒收的車,唯一辦法就是繳清所有欠款,並且須連帶負擔銀行協尋車輛、拖吊費用,最終落入不管拿不拿車,都是賠錢的窘境。
違法「AB車」上路躲債權人只要使用權利車「原車牌」上路,被銀行查到機會便大幅提升,因此衍生出掛「子車車牌」上路的非法手段,而子車通常為無法行駛車輛,卻未執行報廢、車籍註銷,因此就車籍本身來說並無問題,如此一來,車況良好的「權利車」加上車籍乾淨的「子車車牌」,就是所謂的AB車上路。如果被警方查緝到AB車,最高可罰10800元新台幣之外,也會有被通報銀行、強行沒入的風險。
只要出「事故」就會被查不管是「權利車」,還是變造成「AB車」上路,只要是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絕對不會理賠的,而且有通知警方到場處理的話,一樣會面臨罰款、銀行沒入問題。如果是兩車相碰事故,就算自己不報警,對方為了出險程序,依舊還是會請警察到場記錄,只能說,玩權利車開上路就得戰戰兢兢,終究難逃被追車抵債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