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10/25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計畫針對試車牌懸掛規定、新車標配反光服裝及右轉行使方式等法條進行增補,其中與一般駕駛最為相關的,應屬「右轉彎提前切入外側車道」一項了!(圖/公路局危險感知教育平台)
台灣持有普通小客車駕照者超過1300萬人,佔全體國民逾56%,持照人口比例不低!理論上要右轉前提前行駛於外側車道本應為一般合格駕駛人所應具備的常識,怎麼還會需要特別在法條上補充說明?
主要在於,原本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僅規範車輛右轉彎時,應於路口30m前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並定義所謂「外側車道」為複數同向車道之「右側」車道。(圖/台中市警局用路人安全手冊)
由於原規則中同時提及「外側車道」與「慢車道」兩詞,又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不易區分所謂「右側」車道,導致描述上可能讓用路人對「外側車道」的概念感到混淆,甚至有路考圖文說明以快車道右轉的標記來呈現。(圖/台中區監理所道路考驗圖文說明)
因此,在新版修正草案中調整了規則內文,將法條修改為「右轉前應於路口30m前換入『最』外側車道或右轉車道」,來降低原本描述所可能產生的誤解。
為何要求右轉車輛要先切到最外側車道?用意在於避免車流路線交錯。若車輛右轉時不在最外側車道,轉向時行車路線將與外側車道直行路線交錯,增加碰撞可能,就算明定轉向車須禮讓直行車,但做好路線劃分更能做到預防事故的效果。(圖/高雄市交通局粉專)
因此在新制規範下,若路段無劃記右轉車道,則須於最外側車道方可右轉。否則未來修正案通過審核並公告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可開罰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之罰鍰。(圖/台中市警局用路人安全手冊)
要是右側車道是機車優先道怎麼辦?其實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在起步、準備停車或轉向時,是可以行駛於「機車優先道」的,因此應於轉向前換入機車優先道再右轉。(圖/Google Maps)
但若右側為「機車專用道」,則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機車所專用,汽車全線不可行駛!不過通常在這類道路設計時,也會做好車流劃分來減少轉向時潛在的碰撞風險。(圖/Google Maps)
順帶一提,這次修法草案中,也針對圓環行駛方式做了更詳細的規範。如需右轉切出圓環的車輛,須於行駛至路口前先行換入最外側車道,方可於路口右轉駛出圓環。而在圓環中,外側車輛則應讓內側車先行或先變換車道。(圖/嘉義市政府)
同樣地,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圓環中不讓內側車道車輛先行,右轉彎車輛不先駛入外側車道,皆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之罰鍰!(圖/交通部道安委員會)
其實,上述用路規範早已實施多年,本次修法草案只是針對法條描述做修正,減少字面解讀上的爭議。讀完本篇,若注意到你無意間忽略了相關行車小細節,也別忘記把正確觀念學起來,顧及交通安全也保住了荷包!(圖/新北市政府施政成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