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這件事在社會大眾心中普遍評價不高,因為有太多非法改裝充斥街頭,守法車主往往害怕觸法也不敢下手,但其實我國法規早已明列出合法與非法改裝項目,本文就要帶大家來搞清楚自己的愛車到底什麼能改,什麼千萬別動!
改裝品能賣≠能裝
市面改裝品琳瑯滿目,只要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都可以合法販售,但想裝上路可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由於所有上路車輛都涉及公共安全的範疇,裝設改裝品上車的審查標準自然得比單純販售來的嚴格,因此只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縱使改裝品是透過合法認證管道取得,也可能面臨「違法改裝」的局面。
可合法改裝項目
避震器
訪間流傳的「百改降為先」,其實就是透過改裝避震器來達到降車身的效果,而車高也確實是交通法規所認定的可變更項目,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之規定,只要車輛改裝後的排氣管與地面距離不少於10cm就行。不過想加高車身就會有問題了,按法規是不能將車身改超過原車高度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車輛因重心變高而增加失控風險。
至於嫌原廠懸吊反應不如預期的車主們,其實也可以透過合法改裝避震器來獲得更好的操駕體驗,不過要記得不管是降車身還是改裝避震器,施作流程都得交由合法業者辦理,車主更要提供改裝設備的統一發票至監理機構辦理登記,才算完成合法改裝流程喔!
排氣管
如果只是單純變更排氣管外觀樣式,像是尾段加寬、加排氣孔數量等,只要改裝後的排氣管符合「不突出車身兩側、尾端出口位於車輛後方、最低點與地面距離不少於10cm」的規定,就不用到監理機關登記也能自行改裝。但這僅止於排氣管的外觀樣式變更,若是擅自拆除消音器或改直通管等大幅度改裝,還是有可能觸犯噪音、廢氣等相關環保法規,最高可罰新台幣24000元。
空力套件
兼具實用與美觀的車身外部空力套件,像是汽車大包、側裙、擾流板、尾翼等項目,同樣是個不必到監理機關辦理就能變更的改裝項目。但要注意的是改裝後的空力套件套件不管有沒有實際效果,一律不得突出車身前後及兩側範圍,且空力套件也不能有銳利邊角或阻礙駕駛人視線的狀況,否則仍會涉及影響行車安全遭罰新台幣900~1800元罰鍰。
輪框/輪胎
目前交通法規只有規範上路車輛的胎紋深度,代表車輛輪框與輪胎其實是個可客製化的項目,但監理站其實還是會將輪框尺寸列為驗車項目之一。想改裝胎框的車主必須注意改裝後的車輛前後輪距需與原登載資料相同,且輪胎外緣不得超出車身,前輪也不得妨礙轉向操控靈活性,原則上改裝輪胎的胎面與輪框尺寸需與原登載資料相差在二級內,但如能確認不妨礙轉向操作就不在此限。
頭燈
雖說車輛頭燈屬於法規明定的可變更項目,但相關規定十分繁雜,若要自行改裝LED或HID頭燈組,按規定必須附上廠家產品檢驗合格文件,並至監理機構檢驗光型符合規定,才能合法辦理變更登記。而且法規對車輛燈光的規範十分嚴謹,改裝後的頭燈若有額外附加燈飾、或是存在燈殼燻黑貼膜等情形,就算頭燈本身光型符合規範同樣違法!
不可改裝項目
以上就是法規所明定的車輛可變更項目,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1條》同樣也有規範所謂不得變更項目,主要涉及車輛重要配備,詳情可參考下表。
至於其他常見的改裝細項,像是更改方向盤樣式、換裝賽車桶椅,加裝車內防滾架、防傾拉桿等,經詢問交通部與監理單位表示,只要不屬於上述不可改裝項目且不至影響行車安全,基本上都在合法改裝的範疇內。其實國內法規對車輛改裝的寬限值並不小,大家不要看到改裝車就高潮,並不是與原廠樣式不同就是非法行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