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違規記點項目
1、違規記1點:
•車輛機件設備或附著物脫落
•使用行動電話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違規
•一般道路超速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行人穿越道不減速、不暫停讓行人
•爭道行駛
•超車
•變換車道
•迴車
•倒車
•紅燈右轉
•臨時停車
•停車
•不服從指揮
•大型重型機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未開放路段、同車道並駛、未戴安全帽等情事
2、汽車違規記2點:
•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長度、寬度、高度
•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
•貨車或聯結汽車裝載不依規定
•汽車牽引拖架或附掛拖車不依規定
•於高速、快速公路超速、未保持車距、行駛路肩等
•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
•酒駕重新考領駕照,不依規定使用酒精鎖
3、汽車違規記3點:
•危險駕駛、嚴重超速
•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
•闖紅燈
•違規肇事致人受傷
二、違規記點怎麼算
•駕駛人一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
•兩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經違規記點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改記車輛違規紀錄一次;一年內記次達三次,吊扣牌照2個月。
•租用人無法記點或記次,改處租用人罰鍰2到3倍。
•駕駛營業汽車、領有駕照未滿一年者加記違規點數1點
三、交通違規記點消除
•違規記點點數是以一年為單位計算,駕駛人只要一年內累積點數在5點(含)以下,次年點數便會歸零重新計算。
•駕駛人一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可以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完成講習後可扣抵違規點數2點,一年內限一次。
•未來可能調整為一年內可以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提高為一年兩次(共4點)。
四、交通違規記點歸零
•累積半年未達6點,點數重新計算。
•一年內累積5點以下,次年點數歸零。
•駕駛人一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可以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完成講習後可扣抵違規點數2點,其扣抵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一年內一次為限。
五、如何查詢違規記點
•駕駛人可至監理服務網「駕駛人違規記點」查詢。
•汽、機車違規記次可點擊「汽機車違規記次」查詢。
六、注意事項
•若車主將汽車借給他人使用後發現違規記點,應在應到案日期前進入監理服務網「交通違規轉歸責專區」歸責給實際駕駛人,避免自身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