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什麼意思?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是指不按照規定進入對向車道的行為。這是一種交通違規行為,根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的規定,可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具體情形包括:
不按照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駛入來車道。
在劃有分向限制線的路段,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在多車道道路上,不依規定變換車道駛入來車道。
在行車道內臨時停車或臨時停車後,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舉例來說,在雙向兩車道道路上,道路中間劃有分向限制線,表示兩側車道分別為對向行駛車道。如果駕駛人駕駛車輛越過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就屬於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又如,在多車道道路上,駕駛人駕駛車輛在沒有打轉向燈、沒有注意周圍車輛情況的情況下變換車道駛入對向車道,也屬於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此外,駕駛人駕駛車輛在行車道內臨時停車或臨時停車後,如果在沒有注意周圍車輛情況的情況下直接駛入來車道,也屬於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規行為,容易發生迎頭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駕駛人應當注意遵守交通法規,避免發生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