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提示將簡化為相機圖示
●電動機車將開始核發新式專用牌
●2018年起認證之新車強制標配ESC
新年要紅包不要紅單!在沉浸於跨年熱鬧氛圍的同時,也別忘了有多項交通相關新規範即將在1月1日起實施,以免讓自己在元旦當天就收到新年第一張罰單,不僅荷包損血,心情也可能連帶受挫。
遇緊急車輛靠兩側讓道 不讓道加重罰
明年起,新規明訂在單車道路段,「雙向車道」均須緊靠右側停車避讓;多車道路段,最外側車道需靠路側壁讓(內側靠左外側靠右),其餘車道則靠向相鄰車道禮讓。遇路口時,除了同向需要靠右停車避讓,其他方向車輛亦須停車且不得進入路口。違反規定者可罰款3600元並吊銷駕照,而阻擋緊急車輛者則加重開罰6千至9萬元。
測速取締警告簡化為相機圖示
依規定,警方在取締超速時須於測速點前設置取締警示,但現行標誌並無統一規範。元旦起,測速號誌將陸續統一為「內有相機圖案的三角形警告號誌」的簡化圖示,並不另設置「前有測速照相」或「常有測速照相」等警語。
電動機車推出新式專用車牌
新式電動機車牌將自元旦起開始核發,新式牌將統一以代表電力(Electricity)的字母「E」作為車牌首字,並於鎖孔間印有「電動車」字樣;比照排氣量,新牌依據馬力輸出而有牌色之分。已發行的車牌仍可繼續使用,但若車主想換新式牌則需支付規費300元(紅牌則為400元)。電動車牌則在現行之雙綠邊款式用完後不再新製,未來將維持原有規則,僅以字母「E」和鎖孔間之「電動車」字樣做識別。
新認證小客車標配ESP 新車兩年後全面強制標配
雖說各車廠命名有異,但ESP電子穩定系統所提供之安全性早已與目共睹,而我國所有自2018年起獲得認證之車款亦將強制標配該系統。不過,於2018年前即獲認證之車款,若無改款(即無重新認證之必要)者則不再此限,並仍可持續販售未配備ESP之已認證車型至2020年。而2020年起,所有市售新車將一律強制標配。
大型車強制配備多項安全輔助功能
近年來大型車盲區事故不斷,為改善用路安全,元旦起,所有大客車、大貨車新車將強制搭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轉彎及倒車警示系統等安全配備,以減少駕駛盲區死角意外發生的機率。
台鐵誤點30分退票免手續費 縮月台票停留時間
自元旦起,凡「未進票閘」的旅客發現欲乘車次誤點逾30分鐘,辦理退票時將免收手續費。此外,針對月台票進站規範,將原本進站限時3小時縮減為1小時以減少逃票乘車之機會,違者將另收取基本票價15元。
飛航新南向國家航班 落地費8折
為了搭配政府推行的「新南向政策」,特別針對飛航於橫跨東協、南亞、大洋洲等18個新南向國家之航班,於指定機場降落將可減免20%落地費,並盼能藉此深化我國與上述國家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