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該法案目標是冀望推動自動駕駛汽車能夠快速進入市場。現行美國聯邦機動車輛法規規定,無人控制的自動駕駛汽車不得上市銷售,且擁有自駕系統的車輛,必須符合如一定要有持有駕照的駕駛在駕駛汽車、車輛需配置方向盤等近75項安全標準。
此提案內容包含:汽車制造商如能證明自動駕駛汽車能正常且確實地運行,並擁有故障保障功能,雖還是需經過政府認證與測試,且需提交安全評估報告,但能夠在多項原先設置的安全標準檢驗中得到豁免權,也就是說,即便是無人駕駛的自駕車輛,未來也能上路。
再者,由於現在美國各州對於自動駕駛的法規是不統一的,需視各州態度而定,有的州為了方便企業在當地設立研發或測試中心,標準較寬,而有的州則直接持否定態度,而提案中也要求允許自動駕駛車輛上路,且各州不得禁止或自行制定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的管理規定。
目前為止,也有多家如通用汽車、福斯集團、Toyota、Honda、Tesla等汽車製造商希望促進此法案早日通過,若上述提案真的通過並付諸實行,美國在自駕技術的發展上肯定邁出了一大步,但話說回來,除了科技的可信賴度、法規鬆綁,自動駕駛還牽涉到社會設施、用路人的觀念、駕駛人行為習慣等部分,畢竟自駕不只是車輛升級就好,而是整個交通產業的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