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率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就「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完成簽署,確立我國對等關稅調降為15%且不疊加原MFN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台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圖/行政院)

在美國232條款下各項關稅,我方取得未來可能之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以及現行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其中的鋼、鋁、銅衍生品)等多項最優惠待遇。除此之外,我國亦爭取到共計2072項輸美產品可豁免對等關稅,輸美只需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亦即有五分之一原需要課徵關稅的輸美產品,未來不用再多加徵對等關稅。

國內消費者關心的美製進口車關稅確定調降,將從現行17.5%降至零關稅,但僅限小客車,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按照先前經濟部以零關稅為前提作的評估,預計對本土汽車業產值衝擊逾1%,短期影響有限,但中長期則會有衝擊。

過往對於美規車數量及安審的管制也將鬆綁。此次協議,針對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的美規車,將取消進口數量限制,未來美規車進口,仍須由美國原廠提供符合美國FMVSS標準之文件,向我國交通部申請安全審驗合格證書,以及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耗能、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經我國審驗機構查驗核發合格證明後,才能上市銷售;後續政府將建立美規車稽核監督管理體系,預計在協定生效後6個月內完成法規與檢測認證的對接工作,確保美規車在取得相關文件後即可順利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