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正在觀望是否入手電動車的消費者來說,最大的定心丸終於來了!立法院今日(23日)正式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確定將現行的電動車租稅優惠措施,再延長5年。也就是說,原定即將到期的免稅紅利,將一路實施至民國119年(西元2030年)12月31日止。這項政策的延續,旨在降低民眾購置低污染車輛的門檻,加速達成政府設定的2030年運具電動化目標。
本次修法延續了既有的優惠架構。在貨物稅方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可享免徵優惠;但針對電動小客車設有排富條款,僅限完稅價格在14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徵,超過140萬元的金額則採減半課徵。至於每年需繳納的使用牌照稅,修法則授權地方政府可視財政狀況,對電動車輛給予免徵優惠。這意味著,未來五年內入手電動車,依然能省下一筆可觀的稅金支出,大幅降低養車成本。
財政部指出,自民國100年起實施電動車減稅以來,成效斐然。截至今年11月底,已累計減免約93萬輛電動車的貨物稅(金額約289億元),以及12萬輛的使用牌照稅(金額約92億元)。這次將優惠期限一口氣拉長至2030年,除了是為了與國際淨零排放趨勢接軌,更是為了給予國內正如火如荼發展的電動車產業鏈一個穩定的發展環境。對於消費者而言,這無疑是擁抱純電生活的最佳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