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於8月29日完成三讀「貨物稅條例第12之5條文修正草案」,總統9月5日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之5條文,原定2026年1月屆滿的汽機車汰舊換新貨物稅減徵5萬,確定再延5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並增訂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減徵5萬、新購150cc以下機車減徵2千元的規定,但「新購車」補助到底何時生效?是立院三讀的8/29?還是總統宣讀的9/5?財政部出來為各位解答!


財政部舉例說明,民眾新購2000cc以下小客車,並於今年9月7日以後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即可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最高5萬,如同時符合報廢出廠10年以上且持有1年以上之中古車汰舊換新補助5萬資格,每輛合計最高減徵稅額為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