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國內無照駕駛層出不窮,經常伴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重傷死亡等重大違法事件,為解決這個問題,交通部今年5月就預告修法,而近日立院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條修正草案》,確定加重無照駕駛罰則,盼能達到嚇阻效果,避免憾事一再重演。(圖/新北市警察局)
不說你可能不知道,根據交通部統計,台灣每年發生30~40萬件交通事故中,就有約5萬件為無照駕駛,平均每年造成600多人死亡、6萬多人受傷,死傷人數是酒駕的6倍,顯見無照駕駛已經是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不得不慎!(圖/內政部警政署)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條》,小型車、機車無照駕駛,均開罰6千至2.4萬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初審修正案將依「車種」分別開罰,並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的強制規定,無照駕駛機車提高為1.8萬至3.6萬罰緩,無照駕駛汽車提高為3.6萬至6萬罰緩,另外,若同車乘客明知駕駛無照仍上車,也會一併開罰3千至1.2萬罰鍰。(圖/交通安全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