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都會區地狹人稠,停車位經常一位難求,時不時就會有停車糾紛鬧上新聞版面,除了「人肉佔車位」讓人生氣外,不少人對於「買一樓送車位」的狀況也很反感,讓人納悶這些車位真的是一樓住戶專屬?還是說其實算是違規的鴨霸行為?(原圖擷取自PTT)
國內有很多老舊社區,因為巷弄窄小,兩側並沒有畫設標線,也沒有禁停紅線,導致不少車輛長期占用,尤其一樓住戶更挾著「地利之便」,直接將門口外的空地當作私家車位使用,出門時就用東西佔位,阻擋其他人使用,甚至還隨意挪動他人機車,方便自己車輛停放,然而這樣的行為在全台竟不算少數!?(圖/台中市政府)
巷弄1F停車問題有得吵?
觀察網路上關於這類停車糾紛案例,不少公寓一樓的住戶都會「理所當然」將門口或側邊空地佔為己用,甚至有一種停久了就變自己的心態,以至於當位置被其他車輛停用時,反而還會理直氣壯的要求對方移車,有些人可能會顧及鄰居關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若雙方意見分歧,多半是鬧的不歡而散、甚至是報警處理!(圖/擷取交通違規檢舉教學(公開版)臉書)
就實務經驗來看,由於巷弄地面沒有畫設紅黃線,屬於模糊地帶,除非車主有明顯佔用道路、阻礙人車通過的情形,否則警察到場也是無法可管,後續的解決辦法可能就是尋求里長協助,報請地方政府交通局現場勘驗,看是否應該依法畫設紅線或停車格,以避免日後持續發生不必要的爭端。(圖/嘉義市政府)
而關於公寓一樓住戶是否「有權」不讓其他人停車,其實得牽涉到土地的所有權,如果是一樓住戶的,自然可以主張土地私有,但一般來說,公寓一樓在前方、側邊或後面的空地,通常登記為共用部分,理論上一樓住戶無權占用,此外,若社區出入巷道為道路必經之路口,且長年來都供公眾通行,就會被地方政府勘定為「既成道路」,法律上屬於公物,地主就不得突然禁止使用。(圖/嘉義市政府)
沒畫標線就能停車?
公有道路沒畫標線,理論上就可以停車對吧?但其實還是有很多「眉角」要注意,除了要依順向且需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外,要切記包含交岔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都禁止臨時停車,即便該路段沒有明確畫設紅黃線,也都一律禁止!(圖/高雄市政府)
停車時也要注意「道路寬度」,有些巷道未必會畫設紅黃線,但若發現寬度太窄、停車後可能會影響他車通行就要注意,各縣市依地制宜規定略有不同,比方說台北市就規定路寬未滿5公尺的巷弄禁止停車!(圖/擷取交通違規檢舉教學(公開版)臉書)
用障礙物占位、擅移他人機車觸法?
上述有提到,有不少一樓屋主會利用盆栽、三角錐、立牌等物品占車位,但這樣其實已經明顯觸法,只要確定是公有道路,即便未畫紅黃線,也都不能隨意擺放移動式障礙物,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2400元不等的罰鍰,並限期改善,否則將視為廢棄物清除,而為了貪圖停車方便,私自挪動他人機車,雖然實務上較難認定為強制罪,但若在移動的過程中造成損壞,機車車主是有權提出民事賠償。(圖/擷取爆料公社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