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國道電子收費系統自2013啟用後,以BOT形式由遠通電收負責營運,由於現行合約將會在2025/12/21到期,高公局日前與具優先定約權的遠通電收商議新契約,並宣布雙方已於4/26完成議約作業。
新契約約期10年,如完成簽約後,ETC將繼續由遠通經營至2035年。根據目前已議定的合約內容,新契約生效後高公局支付給遠通的服務費率,將從現行每延車公里0.070143元降至0.062元,降幅約11.6%。
據了解,高公局與遠通預計最快5月底正式簽約。此外,遠通公司亦承諾,未來自新契約生效日起至2026/12/31止,將提供首次申辦eTag且啟用銀行自動儲值的用戶,回饋100元儲值金的優惠方案。
(本文照片均取自高公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