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通事故總件數高達375632件,也就是說,一天國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逾千件,除了加強用路人的正確交通觀念,若不幸發生了車禍,千萬別慌張,幾個步驟不能漏,才能將意外圓滿解決!
第一步 警示並馬上報警
車禍發生應立即停車,並打開雙黃燈,下車拿三角警示牌、立在事故車輛後方,立牌距離視當下交通狀況而定,若車流時速在40km/h以下,僅需放置於車身後方5~30公尺之路面上;反之則是30~100公尺處(車速越快放越遠),此舉是為了避免來車追撞、造成傷害擴大,同時檢視雙方身體與車輛損害的程度。
接著就是撥打110報警處理,若現場有人受傷,請務必於電話中告知警務人員。若不幸遇到肇事者逃逸,盡可能地記下對方的車號、車型、顏色,並於報警時告知,在現場等候警務人員到場處理。
第二步 取證標記或保留現場
理想狀況是,使用粉筆、石頭、鑰匙等物品,於事發地馬路上標記出車輛事故的輪胎位置、行進方向或其他掉落物資訊;搭配手機拍照、錄影存證,記得將周遭景物例如標誌、標線、號誌等一同拍入,並且以遠/近視角分別拍攝車輛碰撞點、車損部位。
到底能不能移動車輛?應視有無人員受傷或死亡判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無人受傷或死亡,且汽車還能行駛,做完蒐證動作後,就該儘速將汽車移至路邊,不然若因此妨礙交通,是可以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的。若有人員傷亡,則不能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完成蒐證標線且雙方同意除外),違反也會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順帶一提,有必要且允許的話,可留下現場目擊者聯繫資料;或是詢問附近店家有無監視器拍攝到,以備不時之需。
第三步 聯繫保險公司
目前國內規定汽、機車都一定得投保強制責任險,因此記得也要打電話聯絡保險公司、通知業務專員或請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參與、協助處理,也可順便確認後續理賠程序所需資料與細節等,才能確保自身權益(圖取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記得!無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保險的理賠申請,一定要在事故發生後5日內、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加上填寫好的理賠申請書、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印章、其他相關資料如報警登記聯單等,到保險公司辦理(圖取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第四步 警方到場與後續處理
警方到場後通常會進行拍攝、測量及繪製事故現場圖,或是做酒精、藥物檢測、了解是否為無照駕駛等動作,車禍處理進度告一個段落後,處理員警會開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雙方,上方會有一些基本指示,比如說如何調閱車禍資料,作為之後申請理賠與車禍鑑定的依據(圖取自苗栗縣警察局)。
若事故不幸造成「人員受傷、死亡」時,則需要進一步做筆錄。由於車禍筆錄具有法律證明效力,若擔心自己不夠謹慎,可以請律師陪同。最後提醒一下,別因為想快點解決,就當場選擇私下和解,除了容易發生糾紛,被保險人若私底下與對方和解,後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金額,是可能會和實際和解金有出入的!建議還是應至處理車禍現場之警局、或各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