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越來越多,許多停車場也開始建置充電樁與電動車位,但問題來了,大多都是掛上「電動車優先車位」,那到底燃油車可不可以停?停了就會被拿上網公審或檢舉嗎?如果進了停車場才發現就只剩電動車位有空,到底該怎麼辦?亂停身障車位、婦幼車位都會被罰,但其實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電動車位開罰的法令,因此大多公有停車場都會掛上電動車「優先」車位,而不是「專用」車位,以台北市停管處所公告的電動車停車位管理規範來說,電動車停車位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原則皆為「優先」停車位,惟得視轄管各公有停車場使用情形、區域及流量等,檢討設置「專用」停車位。照這樣的字面上來說,「優先」停車位就是提供電動車有充電需求時優先停放,並不是專用,因此如果燃油車去停其實沒有違規,不過這也反而衍生出許多問題,明明就不是專用,卻有不少停車場會擺放三角錐、不斷廣播來限制燃油車停放,真的停了可能還會被人上網po文公審。也越來越多停車場在電動車位導入智慧型地鎖,藉由鏡頭辨識車牌,如果是電動車就會降下擋板,節省人力也降低被燃油車佔用,但這樣的方式是提供給需要充電的電動車,卻出現不少電動車停在優先車位時並沒有在充電,白白佔著位子讓真正需要充電的車被影響,這也讓不少燃油車主大喊不公平。(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其實這一切的混亂都要歸咎於法規的不明確,在電動車興起的整合階段,許多東西都還在一步步摸索、修正,不能只是放個優先車位就來限制燃油車,應該要有更完整的配套措施才對,像台北市現在已經針對部份公有停車場實施差別費率,電動車停放在電動車位時,每小時將增加10元停車費,依設備自動判斷未充電者每小時再加收10元,以每小時60元為收費上限,降低電動車主貪圖方便,停了電動車位卻沒在充電、或是充飽電持續佔用車位的狀況。
資料來源: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路外立體地下停車場電動車停車位管理規範不過差別費率也不是真正能解決這問題,在2022年5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停車場法第27條之1及第32條修正草案,規範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將專用車位從原有的身障、婦幼車位擴大至電動車,若燃油車佔用將會受罰,該法條修正案通過後,可望能解決目前無法可管的問題。話說回來,在法規還沒正式修改前,現在燃油車主到底能不能停電動車位?在公有停車場照規定上來說是可以,但以我個人的習慣,都還是盡量多繞一些,停在一般車位避免紛爭,如果真的遇到停車場客滿只剩電動車位的話,建議還是詢問一下管理員,若管理員同意停放,不妨在車上留個電話,有需要充電的電動車主出現可以再移車,讓大家都有更友善的用車環境。當然,上述狀況都是在一般停車場比較會發生,如果擺明了就是專門為了電動車而蓋的充電站,燃油車還霸佔亂停的話,那就真的不應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