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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叭」什麼「叭」?汽車喇叭比你想的更複雜
Rrrr弘
Rrrr弘大膽踩踏 小心駕駛
8,297瀏覽/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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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行車糾紛製造者」的喇叭,其實藏有許多不為人知的使用規則,絕對不是想「叭」就「叭」!

汽車喇叭跟方向燈一樣,本意是拿來提醒其他用路人,但實在有太多駕駛不了解喇叭的正確使用規則,往往造成濫用的情形發生。為此,本文特別整理出五個最常被忽視的汽車喇叭小常識,沒搞懂別說你是專業老司機!

1.喇叭聲音有規定

千萬不要以為汽車喇叭是車廠想怎樣就怎樣,所有汽車出廠時的喇叭音量其實有統一規定:「在車身前方7公尺、距地高0.5~1.5公尺的範圍內,應介於93~112分貝之間」,不管是太大或太小聲都不行!而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為的就是不讓喇叭的警示效果因混淆而打折扣。

2.高級車喇叭聲不一樣?

既然喇叭音量有統一規則,但還是有些車款的喇叭是渾厚的「叭叭」聲,而有些則是清脆的「逼逼」聲,這之間究竟是為什麼呢?

其實他們本質上都屬於常見的電喇叭,清脆逼逼聲為「盆形喇叭」、渾厚叭叭聲為「螺旋形喇叭」,只要音量符合出廠規定,兩者都是可合法使用的喇叭形式。

差別在於「螺旋形喇叭」比起「盆形喇叭」多出一個匯聚聲音的助聲腔,使音色比起單純發聲的「盆形喇叭」要來的悦耳動聽一些,而這個助聲腔的外型又神似蝸牛殼,因此「螺旋形喇叭」也常被稱為「蝸牛喇叭」。通常「盆形喇叭」的成本會比「螺旋形喇叭」低廉,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國產平價車與進口高價車的喇叭聲不太一樣的原因,單純是因為採用的喇叭等級不同所導致。(圖/Bosch)

3.想改「叭叭」要注意

如果嫌清脆「逼逼」聲喇叭不好聽,想改成「叭叭」聲或其他與原廠規格不同的聲音,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二款「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只要抓到都有機會被罰900~18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而擅自改裝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除了同樣會被罰900~1800元外,警方更會當場沒入該項設備,千萬別存僥倖心態,危害用路安寧!

4.亂按喇叭也不行

不要以為喇叭合法就可以隨便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條中有明確規定喇叭使用時機,除非在「行經急彎或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處」、「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或「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才可以鳴按喇叭,不是讓你隨時想按就按的。

至於按鳴喇叭也「應以單響為原則、不得連續按鳴3次以上、每次時間也不得超過半秒鐘」,違反者可處300~600元罰鍰。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連續密集鳴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構成惡意逼車情形的話,更會被處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現在也有不少行車糾紛就是因為不當鳴按喇叭而造成的,亂按喇叭的後果絕對比你想的還要嚴重!

5.喇叭溝通善意多

基於上述鳴按規定,其實還有一些合理的喇叭使用空間,通常會被用作行車溝通的媒介。像是短鳴一聲喇叭表示友善致意或打招呼;後車想超越前車時,按規定也必須先短鳴喇叭兩次提醒其他用路人。路怒族在路上千萬不要聽到喇叭聲就暴走,這或許是他人的善意提醒而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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