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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增加被動收入嗎?經營停車場一定要認識停車場法!
邱翔
邱翔車與生活,如你如我
1.7萬瀏覽/2022-03-03
概覽:
與其他投資標的相比,經營停車場是相對資金少、好管理、利潤穩定的業務,但過程中仍有不少「眉角」須注意,按部就班你也能輕鬆增加被動收入!

台灣地狹人稠,尤其都會區尖峰時段找車位更是難上加難,經營私人停車場看似穩賺不賠的生意,假如手邊有一塊閒置土地,不想放著養蚊蟲白繳稅金,又不想因為簽長約而捨棄土地運用的靈活性,那麼轉作停車場使用,確實一舉數得,還能有效增加被動收入,而停車場該如何申請營業?收費多少有法可循?順便兼做汽車美容又是可行的嗎?從法規到常見案例本文一次告訴你!

取得合法停車場登記證

根據《停車場法》規定,凡要申請「路外停車場」經營之業者,需向主管機關提交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申請書、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搭配註冊「營利事業登記證」,須同時含括「停車場及監控設施設備之維修保養買賣代理業務」、「停車場業務之經營」兩項營業項目後,就能向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雖然要附上的文件不少,但核可後始可開始營業。

提交停車場設置計畫

在申請停車場證的同時,業者須同時向主管機關提交「停車場設置計畫」,內容包含停車場預計設置的地點、形式(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臺式)、面積、停車種類、收費方式及動線規劃等都需完整標示、缺一不可,不僅有利行政人員的審核作業,也能加速停車場早點營業,避免閒置時的浪費。

無證營業小心挨罰!

許多人可能會覺得自己的土地面積小,停車場規模也不大,應該可以省去營業登記的手續,但可千萬別抱持這種僥倖心態,因為根據《停車場法》規定,無證營業的業主,將被開罰新台幣3千至1.5萬元,並會持續追蹤並限期內改正,同時會將無證營業之停車場資訊公告於停管處網站,若屆期仍未改善,除了會定期停止其營業外,嚴重者還會廢止停車場登記證,等同經營完全停擺,所以規勸業主還是乖乖守法,免得投資血本無歸。

停車場收費有法可循?

主管機關針對路邊停車場及公有路外停車場的收費方式並沒有「固定金額」,應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訂定差別費率;至於一般民營路外停車場的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則由停車場經營業「自行」擬定,只需報請各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即可。

正因為政府並無法可管一般民營停車場,新聞上有不時可以看到「停車費太貴」的糾紛,但其實只要收費方式、費率標示清楚就並無違法,頂多是觀感不佳罷了。當然這一切還是回歸「市場機制」,如果該地段停車真一位難求,即便貴一點也會有人使用,而業主為求提高停車場的使用率,理論上也會訂定「合理」的價格。

停車場兼做洗車美容可行嗎?

停車順便洗車美容看似「合情合理」,相信不少人也有看過、甚至實際用過的經驗,尤其大賣場內更是屢見不鮮,車主購物採買的時間,愛車也跟著洗香香,毫不浪費時間。但如果你的停車場登記證當初只申請做為「停車」用途,那這樣就已經違法,若未在限期內改善,主管機關可開罰6~30萬元,除非經申請變更成功,否則都不能另做其他營業用途。(圖/台灣中油)

承租給專業管理公司省麻煩

經營停車場雖然是「公認」最容易上手的投資,但除了上述提到法規與流程外,要注意的事情可不少,除了相當繁瑣的文件申請外,閒置土地怎麼處理、停車格怎麼規畫、動線指示是否明確等都需要專業經驗作判斷,弄錯搞不好還會多花冤枉錢,再者自動化機器的架設、場地燈光的設置等,都需仰賴專業人員規劃,更遑論後續的設備維護,另外像是停車場的宣傳、保全系統、客戶反饋等也都需要投入人力,如果地主都親力親為確實是累人,或許可以考慮將土地委託給專業停車場管理公司,每月有固定租金進帳,也無須實際參與經營省去大把麻煩。(圖/台中市停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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