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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想來點三寶飯!最讓台灣人討厭的開車行為有哪些?
Rrrr弘
Rrrr弘大膽踩踏 小心駕駛
8,866瀏覽/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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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飯好吃,但遇到馬路三寶可一點也不好玩!本文將列出台灣人最討厭的開車行為Top10,你...是否也「中標」了呢?

開車上路最怕遇到馬路三寶,一不小心就會把「碰撞、擦傷、事故」給通通吃到飽,然而更多的人其實並不知道自己的開車行為,早已成為他人眼中的三寶。以下就透過我們的介紹來好好認識下,什麼開車行為最讓大家受不了!

第10名:沒有路權觀念

我們都知道,行經路口或是車流交會時會有路權的區分,最基本的就是「支道必須禮讓幹道」,還有「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但就是會有三寶搞不清楚路權觀念,硬是不禮讓搶快通過,這樣不僅容易造成交通打結、發生意外,甚至在發生事故後的責任歸屬,若沒有按照路權禮讓的一方也會負擔較多的賠償責任喔!

第9名:慢車一直龜在內側超車道

一定不少人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常常看到慢速車長期霸占最內側的超車道,甚至後方快車閃大燈提醒讓道也是無動於衷,其實依照《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的規範來看,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km/h的小型車行駛;內側車道供小型車超車使用;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km/h以上、最高速限以下的小型車來行駛。」

也就是說高速公路最內側為超車道,平時沒有超車需求就算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也應切回中央車道,隨時淨空內側超車道才能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現在已經有針對行駛於內車超車道,但卻未保持最高速限行駛的慢車所列出的開罰項目,小型車若未以規定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將處汽車駕駛人3000~6000元的罰鍰

第8名:快錯過交流道才硬切出去

也許是路不熟或是存心不想排隊,大家一定有遇過那種臨時插隊下交流道的三寶駕駛。這種駕駛看到下交流道的車流大排長龍也不會想慢下來駛進隊伍,反而會超車到很前面才強行插入,往往會使後車急煞造成交通回堵。遇到這種人如果他有打方向燈、標線也是虛線的話,除了恨的牙癢癢的以外,目前貌似也沒有相關罰則可以抵制!但這種行為依舊十分不可取,呼籲三寶千萬別貪求自己方便,抹煞其他乖乖排隊下交流道車輛的權益。

第7名:晚上不開車燈/壞了也不修

晚上開車最怕遇到不開車燈的三寶,仗恃著有路燈加持自己可以看清楚路況就好,卻沒想到深色車輛+沒開燈真的會形同「消失」一般,整輛車隱身在夜幕之中又不是要執行什麼秘密任務,只會徒增他人撞上自己的風險而已。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1200~3600元罰鍰;至於後車燈壞掉不修的人也可處汽車所有人900~1800元罰鍰。建議所有用路人開車上路前都要檢查車輛燈泡功能正常,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晚上時也要記得開啟大燈或切換到AUTO模式來行駛。

第6名:開遠燈/亂改爆閃燈

雖然說晚上不開車燈讓人很困擾,但開遠燈的人更是惡劣!人眼經過突然的強光照射後會有將近1~1.5秒的時間短暫失明,更別說有些人是整路都開遠燈荼毒他人了,小小一個開遠燈的舉動可是會造成他人很大的危險性。

開遠燈的人大部分是因為隔熱紙貼太黑,自己看不到路才要打遠燈來照亮路面,又或者是看不懂車輛儀錶標示的遠光燈符號,這種人同樣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1200~3600元的罰鍰;至於擅自改裝爆閃頭燈、打鳥頭燈的車輛,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最高9600元的罰鍰,只能說亂射他人眼睛的代價不小,刻意改裝更是罪加一等!

第5名:開左轉道搶快,被擋住才硬切回中線

這點就跟道路本身的規劃有關係了,有時候是直行車道走一走突然變成左轉專用道,但也有些人是刻意不想跟在中線慢慢走,改走車少的左轉道,等到真的被前面左轉車擋住後才想要硬切入中線直行。然而路面標線往往會在靠近路口時,由原本的虛線轉為雙白實線,這時候就算有打方向燈,也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任意駛出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可處600~1800元的罰鍰,並加計違規點數1點

第4名:沿路慢慢開,綠燈轉黃/紅才大腳闖過去

趕時間最怕遇到慢慢逛大街的人了,單線道跟在這種人後面往往都會被氣得直跳腳,有趣的是這類人大部分在遇到綠燈轉黃/紅時,就會像賽車手看到燈滅起跑一般,加足馬力闖過去,最終只留下錯愕的後車呆駐在原地。其實這種闖黃燈的行為,後車還真的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反制,但若是闖紅燈的話,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可處1800~5400元的罰鍰

第3名:開啟雙黃警示燈想停就停/並排停車

行駛於狹小的街道巷弄或是市區道路時,常常會因為臨停、違停車而被堵得水洩不通,這類人的起手勢第一步就是開啟雙黃警示燈,抱持著「借停一下會怎樣?」、「被擋到就自己想辦法繞過去啊!」的心態,臉不紅氣不喘的下車處理事情。

然而雙黃警示燈可不是「隨意停車燈」,若是停在劃有紅黃線或是公車停靠區等禁止停車路段,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600~1200元的罰鍰。老實說違停罰錢事小,若是因此而間接造成他人事故傷亡,那才是後悔莫及!

第2名:不打方向燈就亂切

有些人車上的方向燈感覺就像是選配的一樣,幾乎沒有在使用,這類人無非是怕麻煩,甚至是怕耗電,轉彎、切車道一律採用「鬼之切入」,常常殺的後車一個措手不及,無法掌握車輛行車路線真的是很危險的一件事情!對付這種人同樣可以搬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來處1200~3600元的罰鍰

第1名:打左方向燈往右轉/打右往左轉

而有些人則是方向燈不打還好,打了反而讓人更混亂,這種「詐欺」行為無疑是三寶排行榜中的第一名,當之無愧!這類人要不是沿路打著方向燈卻不轉彎持續直行,不然就是打左轉右/打右轉左,遇到這種駕駛真的會很想下車問候他父母今天身體是否微恙,因為他不僅讓其他駕駛無法掌握行車路線,還會製造假動作迷惑大家,真的當作馬路是他家開的。無奈這種情況也只能跟上述情形一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來處1200~3600元的罰鍰

以上本文所列出的相關違規事項罰則,並不是要鼓勵大家成為「檢舉魔人」,主要是想讓大家知道,遇到這種不尊重其他用路人的駕駛,除了自己搥胸頓足氣到內傷以外,其實也有相對應的反制方法可以對付他們。最後還是要呼籲大家,就算遇到三寶駕駛也千萬不要成為路怒族,心平氣和、放寬身心的開車方式才是安全之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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