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的議題近幾年經常被提起和討論,而科技執法不單單只有區間測速而已,在某些路口可能有偵測是否闖紅燈,就連噪音車輛也能遠端舉發,在這些科技環伺下可能一不小心就讓用路人傷了荷包,就來讓大家認識國內道路上有哪些科技執法項目。
區間測速科技執法
近年來超速致死案件層出不窮,該如何有效喝止飆車行為,已經成為全台警察機關首要課題,在過往超速檢舉手段不外乎固定式、移動式兩種,但長年下來,固定式地點為人所知,老司機經過懂得煞車,但也僅只那一小段,過了後就繼續飆,不僅罰不到該罰的人,也無法真正有效喝止飆車行為,至於移動式測速照相破解方法也多不勝數,簡單來說,檢舉、導正效果有限。(圖片來源:彰化縣政府)區間測速概念就不同了,與單點傳統照相舉發相比,是以平均速率為檢舉依據,以路段上特定兩點之間,判斷車輛通過時間即可算出平均速度,讓區間車輛都能以特定速度行駛,可有效達到控制車速目的,通常適用於封閉或半封閉路段,且以常違規肇事地點為主,比如像是隧道、快速道路都是重點取締路段,相關罰金如下。
一般道路超速60km/h以內:1200~2400元
60km/h以上:最高2.4萬,吊扣牌照半年
高速公路超速60km/h以內:3000~6000元
60km/h以上:最高2.4萬,吊扣牌照半年
想要避免受罰,第一步就是眼睛放亮,區間測速依法屬於固定式測速執法器材,於一般道路前方100~300m、高速快速道路為300~1000m需設置告示牌,看到「前方X公尺區間測速」就是準備要進入執法路段了,會附上「前方區間測速X公里」告知區間測速長度,並在起點與終點處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告示。(圖片來源:金山分局)
違規停車科技執法亂停車警察沒來開單就沒事了嗎?可別有這種僥倖心態!目前台灣多處交通樞紐幹道,像是機場、公車站、醫院周邊等禁止停車區段,已設有違規停車科技執法,以24小時影像辨識系統來取締違規停車,用路人請謹記,車輛在禁止區域停車超過3分鐘,無論車上有沒有人,都構成違規停車條件,可依法開罰600~1200元。(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由於執法由警員開單,換成機器24小時執法,嚇阻停車亂象成果卓越,以2019年率先啟用的台北市府轉運站為例,目前每日違規件數僅剩個位數。為善盡告知義務,在違規停車科技執法區域,都會設立「科技執法 違規取締」告示牌,但在此還是要勸誡各位用路人,執法目的是為了交通順暢,而不是壯大國庫,停哪會被抓不是重點,是根本不該亂停車!(圖片來源:交通部)
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透過設置在路口的固定式攝影機,針對機車闖紅燈、紅燈左右轉、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等違規行為進行舉發,甚至是機車行駛人行道也逃不過法眼,最先啟用地點在高雄的大中路和華夏路口,相關違規行為罰金如下。(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紅燈越線汽機車皆罰900元~1200元
機車闖紅燈:1800元~2700元
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600元~1800元
高架道路科技執法目前於台北市民大道、建國高架已啟動24小時科技執法,依據北市交通局規定,該兩處高架屬全日禁行總重超過10噸大型車輛,原因在於避免橋體重量超載,造成結構性損壞,另外也針對誤上高架的普通重型機車,行駛路肩、跨越雙白線等違規事項進行舉發。該科技執法採用AI運算,辨識行經車輛種類、所在位置,一旦判定違規便會錄影舉證,並由員警重複確認後開出罰單,相關罰款如下。(圖片來源:交通安全入口網)
禁行10噸大型車輛、普通重型機車:900~1800元
行駛路肩、跨越雙白線:600~1800元
高速公路出口匝道科技執法為了改善高速公路出口匝道的違規情形,高公局已於全台多處車流量大的重點交流道設置高解析攝影機,像是國1機場系統南出、竹北北出、頭份南出、國2大園西出、國3木柵南出等處,嚴格取締強行插隊、跨越槽化線與雙白實線的車輛,甚至在國1林口交流道41A北上匝道口,也有針對未依標線行駛、未保持路口淨空、闖紅燈取締的科技執法設備。(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因此用路人應提早變換至外車道,再依序減速駛離高速公路,切勿強行插隊等違規行為,若真的錯過出口、或排隊車流太長而無法順利變換車道時,應繼續行駛至下一個交流道駛離,傷了荷包事小,危害自己或其他用路人安全就真的得不償失。而針對這些違規行為,違者將處以3000~6000元罰鍰。(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音照相對大部份用路人可能較無感,但熱血玩家們可要特別注意,因為聲音照相不抓別的,只針對「聲音」進行取締,透過包含分貝計、風速計、攝影機等元件所組成的監測系統,測量行經車輛產生的噪音是否超標,只要行經檢測地點產生的噪音超標,系統就能自動聽音辨位拍下車牌,且汽、機車都在取締範圍內。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於2021年元旦正式上路,共分成「固定式」與「移動式」兩種,針對噪音熱區之特定路段長期取締,或採非定時、非定點的方式,執行機動性聲音照相取締。而開罰標準是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規定分貝值,道路速限小於50km/h,管制標準為86分貝,50~70km/h為90分貝,當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可處罰1800~3600元,不當改裝車輛也將限期改正。(圖片來源: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車輛噪音擾民,強調「抓吵不抓改」,希望能避免不當改裝、超速、重踩油門等駕駛習慣,畢竟轟隆隆的排氣聲浪不是每個人都認為是天籟,而在聲音照相架設點前方100~300m也會有「前有聲音照相 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放慢速度、降低音量。(圖片來源: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