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成品牌不符規定
●僅賓士本田通過查核
●消保官要求限期改正
為避免消費者在購入品質不佳的車款後求助無門,遂而制定的「檸檬車條款」,於今年1月底由行政院經濟部宣布將自7/1起正式實施。如今新制上路也即將屆滿2個月,但消費者的購車權益真的獲得保障了嗎?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日前便針對國內11家車廠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其中多達5家業者的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其中更不乏在國內銷量屬前段班的品牌,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比例超過4成!
其中,Volvo未列入檸檬車條款,亦未明訂10%的定金上限。特斯拉則除了未約定定金限額外,其與現代另在檸檬車條款中加入「專業機構鑑定」的前提,同樣牴觸規範。
至於修法後契約中須明定提供消費者至少3日契約審閱期一項,豐田在契約中並未見相關記載,奧迪的契約則含有「買方同意拋棄3日審閱期」之條款,雙雙皆違反了新制規範。
除此之外,消保官另點出包含日產、福特、BMW及Suzuki等品牌,其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也存在有顯失公平之處。而最終,僅賓士及本田兩車廠通過本次查核。
消保官也表示,針對有違失的車廠,將函請總代理商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正,未來仍會持續調查各車廠所使用的定型化契約是否符合規範。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如發現定型化契約存在有不合規定的條款,可主張依新制規範重構定型化契約內容,或主張違反法規的條款無效,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