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速限依現場標誌為準
●路肩終點上游500m禁止變換車道
●2月17日開始實施
高速公路為了因應上下班顛峰時段,某些路段會開放一般小型車輛路肩行駛以舒緩車潮,而速限比照該路段的規定行駛,但現在高公局參考各界意見,發布「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訂定路肩速限以60km/h為原則之規定,但實際的速限還是依照現場的標誌為準。
另外在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原則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以「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作為分界。
此規定一頒布也引來不少民怨,在高速公路上也有許多路段已經開始施工,加設了路肩限速的告示牌,但60km/h的限速已經是一般正常車道於高速公路行駛的最低速限,行駛在路肩恐會與一般車道產生30km/h以上的速差,雖說開放路肩時段由於車多通常會較為壅塞,但不能否認此舉確實對用路人會造成不小的影響。
已有許多的研究報告指出,高速或是低速並不是真正危險的主因,最危險的因子是速差過大,而現在高公局就在製造一個速差過大的狀況,不僅會造成駕駛的緊張感,同時切換車道時也容易因為速差過大發生意外,先前我們也曾報導過英國數據證實開車太慢是場災難,這兩者是相同的道理。
而開放路肩行駛本是為了舒緩車潮目的設置的目的,現在卻訂立了60km/h的速限門檻,恐怕車潮沒辦法舒緩,還會導致更多意外的狀況發生,目前這項規定將於2/17正式開始實施,提醒所有用路人若是經常於開放路肩時段上路,要注意速限規定以及車輛動向,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