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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 罰款

高速公路超速罰多少?

根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處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0元,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此外,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新臺幣30,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些常見的超速罰鍰
•超速20公里以內:罰鍰3,000元
•超速20-40公里:罰鍰3,500元
•超速40-60公里:罰鍰5,000元
•超速60-80公里:罰鍰8,000元
•超速80-100公里:罰鍰12,000元
•超速100公里以上:罰鍰16,000-24,000元

超速多少會被拍?

至於超速多少會被拍,一般來說,高速公路上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機是設定在速限+10公里,也就是說,如果速限是100公里,那麼測速照相機會在車速超過110公里時拍照。但也要注意,有些路段的速限可能較低,例如隧道、匝道口等,因此駕駛人應注意路況標誌,並遵守速限規定。
以下是
超速行駛是一項嚴重的交通違規行為,容易導致交通事故,因此駕駛人應遵守速限規定,安全駕駛